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工作职能职责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全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统筹全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室安全运行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实验队伍建设管理和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项目采购相关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现设有实验室管理科与设备管理科2个科室,共有教职工4人。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高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做好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相关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及项目库建设,协调推进实验室建设及综合效益管理。
4.负责教学实验室的认定及教学单位教学实验室运行经费的核算、划拨与管理。
5.负责实验室日常维护及维修,做好实验室维修项目的申报牵头工作,配合后勤处做好实验室基建维修、水电改造维修项目的论证及立项,并按工作要求及流程组织实施,确保实验室正常使用。
6.负责开放实验室的管理。
7.负责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项目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立项或计划、批准、可行性论证、合同审定、验收、数据等工作。
8.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管理及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审批。做好设备的建账、统计、分析、上报、调拨、仪器报废等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建设和管理。
10.负责实验队伍的建设与管理。配合学校人事部门做好专职实验人员的定编、设岗、聘任、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的遴选与任用的审核和备案,负责做好实验队伍培训工作。
11.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体系建设,实施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做好安全督查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培训演练,协同学校保卫处和后勤处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爆等日常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及责任追究等。
12.负责各类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药品申购、存储、领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工作,做好特种设备、生物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