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管理规定及办理流程
《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毕业生所在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颁发,每位毕业生只允许领取印有同一序号的协议书一套(一式三份),复印无效。《协议书》经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签章,毕业生所在学院及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后才有效,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留一份,用人单位留一份,另一份由毕业生本人保存,该《协议书》作为《报到证》办理的依据,此依据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若无特殊情况,都不得违约。因此签订《协议书》是一种法律行为,毕业生必须慎重填写。
(一)就业协议书的作用和内容
1.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协议书》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所在学院及学校分别签字盖章以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正式确立劳动关系的标志。
2.《协议书》的内容及签订程序
(1)就业协议书主要由五部分内容组成:规定条款、毕业生情况及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学校意见、备注。
A.规定条款
此项包括八条规定,在就业协议书内页的左页面。学生在填写协议书之前必须仔细阅读。
B.毕业生情况及意见
这项内容由毕业生本人如实填写,其中需要说明的是:最后由毕业生亲笔签署自己的姓名及填写日期。
填写内容 |
填写规范 |
政治面貌 |
“群众”或“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
培养方式 (注意填写) |
“定向”或“非定向”(我校2014级学生培养方式均为“非定向”) |
健康状况 |
“良好”或“一般”或“较差” |
专业 |
相应专业 |
学制 |
二年/三年/四年/五年(我校2018届毕业生,均为“四年”) |
学历 |
本科/专科/研究生(我校2018届毕业生学历为“本科”) |
毕业生意见 (注意填写) |
毕业生自己填写; 一般填写“本人愿意到XX单位工作” |
C.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
这项内容由用人单位填写(必填)。其中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一栏用人单位务必认真填写(是否有权限接收档案),如接收档案其规范格式为:用人单位详细地址+用人单位名称(具体至科室、门牌号);如单位、企业无权限接受毕业生档案,则毕业生档案寄回生源地,毕业生需在意见栏里填写转回生源地。在用人单位意见一栏中包括两种情况:⑴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直接签署用人单位意见;⑵没有人事审批权的用人单位同意录用毕业生后,还需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录用的意见,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加盖公章。
D.学校情况及意见
学校意见分两个方面的内容:学院意见和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招生就业处)的意见。学院意见主要是“情况属实”,这是对毕业生就业去向的初审。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是代表学校的最终审核意见,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填写好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学校通讯地址等。
E.备注
此栏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共同约定其他合法条款而设计的,只要符合学校规定和国家的就业政策都可以约定。同时这也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依据国家就业政策,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相互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其他书面意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备注栏通常注明以下内容:
(A)工作期限、服务期、见习期等条款尽量填写清楚;
(B)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C)报酬和福利待遇,各项福利,或者有与无,最好注明;
(D)违反就业协议的责任(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都应签定责任赔偿),写清楚违约金具体金额,一旦发生纠纷,有利于保护双方;如有违约金条款的,建议学生谨慎签约,如发生违约,须解除协议后方能换领新协议书;
(二)无效协议
无效协议是指欠缺就业协议的有效条件或者违反就业协议订立的原则,从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无效协议自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具体情况如下:
1.采取欺诈、胁迫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2.就业协议未经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学校不予列入就业方案。如有的协议经学校审查认为对毕业生有失公平,或违反公平竞争、公平任用的原则,学校可以不予签署意见盖章。
(三)三方协议办理手续及更换流程
1.签协议书的程序如下:
学生本人填写毕业生情况及应聘意见→用人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学院意见加盖公章→招生就业处意见加盖公章并存档(以上程序均需一式三份)→招生就业处代表学校将就业协议的相关内容录入就业方案报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证》。
2.更换新协议需准备材料如下:
(1)破损、污渍:协议书编号无损伤,单位未盖章,持三份协议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招就处办理相关手续后换领新协议。(协议书编号损伤或用人单位栏损坏的按作废处理,程序同遗失)。
(2)遗失: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如日报、晚报、都市报)上登报声明遗失作废,持报纸原件、本人身份证和经学院签字盖章的领取申请到招就处公示7个工作日后领取新协议。
(3)违约:与公司解约,持三份协议书原件、解约函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学院签字盖章的领取申请到招就处更换。解约函的章需与协议书的签约单位一致(原单位注销的需提供工商局证明);如单位不退回协议书,须在解约函上注明,另提供一份申请更换新协议说明(申请书模板可到就业信息平台-资料下载栏目中自行下载),各学院负责就业老师签字并加盖学院章,公示7个工作日后领取新协议。
3.考取研究生继续深造、退学、休学或编下试读的学生,需将就业协议书交回学院统一收齐后返还到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