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学校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2.负责建立学校资产总账,对学校固定资产的入库登记进行审核。
3.负责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规定,监督各单位做好行政办公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工作。
4.负责向教育厅、财政厅等业务主管部门申报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手续。
5.负责全校土地、房屋、设备等资产的帐目管理工作。
6.负责办理校内跨部门资产调拨手续。
7.负责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
8.负责学校有关资产数据的收集、统计汇总和上报。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