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2.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签订三方协议一定要尽量避免违约,有些学生因为签完三方后毁约而被赔了很多违约金就是因为没有没有仔细查看合同的内容。所以这一点一定要注意,违约金一般为1500元-3000元不等,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3.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4.高校毕业生切记不能随意签订三方协议或者找熟人亲属签订“虚假”协议,学校根据三方协议出具报到证后,对学生影响是非常大的。
5.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公司性质和签约顺序,要先由用人单位盖章,再由人才市场盖章,最后交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这里敲重点 ,千万不要迷迷糊糊就搞错了顺序,这可就得不偿失了。
6.三方协议只是学生本人、学校、用人单位之间的一个约定,不等同于劳动合同,这点更重要,学生本人到单位报到后,一定要按时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因为那时候三方已经没有用了。
7.大多数公司会以“流程繁琐”等理由要求毕业生先盖学校章,但是各位毕业生要小心此类圈套,避免后续发生“三方协议”前后不一致的纠纷。
8.近年来,有些知名企业签完三方协议后就劝退学生的情况也不少,所以一定不要为了签三方而签。实在没有自己喜欢的,那么不签协议影响也不是很大。因为太早把一切都“尘埃落定”也有是有一定的的风险,说不定还有更好的机会在等着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