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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新进人员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初聘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6年04月05日 09:47  点击:[]

校直各部门、各教学(教辅)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95号)要求,拟选派一批新进人员参加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5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且无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经人事部门认定)的新进教职工。

二、培训内容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发展、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职称申报条件与程序、科技成果申报程序及手续、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心理调适能力、社会保障、公民科学素质讲座、职业道德、知识产权、公共礼仪等。

三、培训考核

初聘培训实行分级实施、统一考核、统一颁证、脱产培训。

参加培训考试合格者,80学时和成绩登记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上,同时发给《贵州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新进人员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7月27日—8月5日,报到时间为7月27日。培训地点:贵州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花溪)。同时,请参训人员携带一张一寸免冠相片,以便培训结束后办证。

五、培训经费

培训费用包括:学费240元/人(每学时3元,80学时,含教材费),食宿费150元/人/天,10天,计1500元/人,共计1740元/人。此次培训费用由学校师资培训费统一支出。

六、其他

请各单位填报《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于4月22日前报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基本情况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到教师工作处322办公室。

联系人:曾英

联系电话:0851-88210261

邮 箱:290450125@qq.com

附件:《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基本情况登记表》

                                                         教师工作处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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