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各教学(教辅)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评议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5号)的要求,现就我校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任资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册在编在岗,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执行标准
2016年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评议工作严格按照黔人社厅通〔2015〕449号和黔人社厅通〔2014〕777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1.《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审核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任命(聘任)证书复印件。
4.个人奖项、荣誉称号证书、课题、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鉴定材料、证明等复印件。
5.其他个人相关材料。
6.达到《关于〈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补充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449号)第33条推荐比例的,由推荐专家分别填写的《贵州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专家推荐表》(附件3)
评议材料统一装入240mm×340mm并有封扣的牛皮纸质档案袋,档案袋的封页上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申报学科。
个人申报材料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5月。
所有申报材料,除注明的外均一式一份,其中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须上报原件;其他明确上交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按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教师工作处322办公室刘杨老师处。评议材料一经报出,不再补报任何材料。
四、申报工作安排
1、5月6日前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
2、校内初审及评议。
3、公示。
4、5月20日报送材料到省教育厅。
联 系 人:刘杨
联系电话:0851-88210261
邮 箱:1280515957@qq.com
附件:
1. 《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黔人社厅通〔2014〕777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补充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449号)
2.《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审核表》
3.《贵州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专家推荐表》
教师工作处
2016年4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