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霞、陈孜伟2人的公示结果证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4号),我处已对于霞、陈孜伟2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时间:2020年4月28日—5月9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没有收到任何对此有异议的电话、邮件及信件。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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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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