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省高层次人才各项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按照省教育厅部署,现启动我校第九批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以下简称绿卡)申办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绿卡申办及发放范围
“绿卡”实行分类申办管理:
1、A类《服务绿卡》发放范围:引进和本土培养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
2、B类《服务绿卡》发放范围:引进和本土培养的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香江学者计划”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3至6名及二等奖获得者前三名,中华技能大赛优秀奖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首席科学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专家,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首席科学家、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专家;世界500强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在贵州落地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负责人;管理期内的省核心专家。
3、C类《服务绿卡》发放范围:管理期内的省管专家,引进和本土培养的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及其他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材料内容
申请绿卡的高层次人才需提交下列资料:
1.《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审核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四份(不得随意更改格式,严格控制为两页,正反打印);
2. 申报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 申报人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学校聘文及省直(属)事业单位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新调入的提供省人社厅同意调动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5.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
6. 其他材料:职称资格证书、专家证书、培养对象证书及聘任证明、获奖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一份(如无,可以不提供)
7. 请直接在表上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照片必须粘贴,不能打印)。
注意:
1.申报材料中复印件需注明“原件复印”或“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个人申报表电子版和同版电子照片按照申报类别和汇总表编号统一命名,即“绿卡类别-序号-姓名”,如“C类-1-李某”(序号请统一写“1”,由人事处汇总编号)。
3.1-6类材料请严格依序排列整理一并提交。
三、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个人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于9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前报校人事处309办公室;
电子版(附件1和照片)发送至邮箱xmy5016@163.com。
四、绿卡的具体作用,请参见《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见附件3)。
五、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符合申报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积极申报,并严格按时间要求报送申报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已办理过的请勿重复办理。
附件:
1.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审核认定申报表
2.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审核认定汇总表
3.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联系人:肖明宇
联系电话:0851-88211169
电子邮箱:xmy5016@163.com
开云官方注册_开云(中国)人事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