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办公室关于推荐推荐“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人选的通知》(黔府知办发【2013】9号)精神,为做好我校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层次
1.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
2.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3.知识产权务实人才。
二、 培养条件
1.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
(一)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治学态度;
(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拼搏进取,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理论基础,有较强的宏观思维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
(三)有较强的知识产权管理、研究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在实践中已作出较好成绩,取得的工作成绩及研究成果得到知识产权局相关领域专家公认;
(四)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一)政治思想好、事业心强;
(二)在知识产权刑侦管理、企业管理、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和利用、中介服务等领域的业务能力较强、工作成绩比较突出;
(三)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知识产权务实人才
(一)政治思想好、事业心强,热爱知识产权工作;
(二)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三、其他
请有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教师,认真填写《“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人选推荐审批表》(见附件),《“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人选推荐审批表》一式2两份以及电子版于10月28日16:00前报送至科研处305室。
附件:“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人选推荐审批表
联系人:肖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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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3629593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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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