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免费开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6|发布人:

各位读者:

    为了迎接第19个“世界读书日”的到来,作为图书馆即将开展的一系列活动之一,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在4月17日——5月3日期间免费面向我校读者开放。电子阅览室位于图书馆三楼,上班时间为每天中午1点至晚上10点。欢迎广大读者前来上机学习。

                                         图书馆

                                     2014年4月15日

附: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读者管理规定

一、电子阅览室只限本校读者使用,不对校外人员开放。读者必须持图书馆阅览证进入阅览室,一人一机,严禁一机多人和冒用他人证件上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进入阅览室应自觉遵守阅览室规定,服从管理老师安排,不谩骂、顶撞管理老师;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吸烟,不得高声接打手机,不得乱涂乱画,乱丢乱吐,严禁大声喧哗,不得带食物和饮料进入电子阅览室。

三、读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不得在网上泄露任何有关国家机密的信息;不得访问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网站,不得访问国内外的反动、淫秽网站;不得下载非法信息;不得在网上散发反动、淫秽、有损于国家声誉和形象的各种信息。违反者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读者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包括制作或者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违反者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五、读者进入电子阅览室后,检查所用机器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工作人员,并作好登记。使用设备过程中如出现故障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申请维修,不得自行处理。

六、不准随意搬动、拆装电子阅览室中的任何设备(包括:键盘、鼠标等),故意破坏硬件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通知所在院系给予相应处分。

七、不得私自将电子阅览室中的任何设备(包括键盘、鼠标等)带出电子阅览室,一经发现,即视为盗窃,并视情节轻重通知所在学院给予相应处分。

八、在电子阅览室只准运行与教学相关的软件,按时上下机,下机后立即离开,不得无故在电子阅览室逗留。

九、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除扣证件外,并取消本学期上机资格。

十、本规定解释权归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