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据《贵州省重点实验室的认定——办事指南》,我校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方便我校教师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定依据
《贵州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办发〔1996〕167号)(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实验室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特色,要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比较合理的研究、技术队伍及层次分明的学术梯队;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依托单位的主管部门重视。
三、申请材料
《贵州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5份,原件。
四、受理机关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五、决定机关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六、事项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下达立项计划、验收、授牌。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计划处分理。
七、其他
申请人认真研读 《贵州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办发〔1996〕167号)文件,填写《贵州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原件),并做好省重点实验建设PPT汇报材料(PPT汇报控制在25分钟左右,30分钟以内)1份。
以上材料2015年4月20号12:00前报送至科研处305室,过时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琦 杨建强
联系电话:8210826
邮箱:3629593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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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