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日前,省人社厅印发了《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 试行)》(见附件),文件对我省各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含高教系列)程序作出了进一步明确与规范,我校将贯彻落实此文件精神,在此文件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与修订2023年及今后各年度的高教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及有关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现将省人社厅《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 试行)》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传达学习,提前熟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有关系列职称申报准备。
特此通知
附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教师工作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