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8年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验系列及民办高校、民办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164号)要求,按照“注重能力,突出实绩,鼓励创新”的思想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各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开展了我省2018年度高校教师(含民办高校)、中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5日止。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以电话、当面报送材料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本人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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