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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处及科室工作职责
2019-10-07 14:33   审核人:

一、主要职责

1.依据学校办学理念、办学思想和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相关规章制度等。

2.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3.负责教师培训组织和管理,建立和完善教师培养培训的继续教育制度。

4.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评审等工作。

5.负责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等的评选表彰工作。

6.负责教师资格的申报、认证工作。

7.做好教师专业成长档案建设管理工作。

7.做好教学团队建设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室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教师工作处设2个科级机构。

(一)师资建设科

1.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2.负责教师年度培训计划的拟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教师国内进修、培训、访问交流等的选派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教师出国进修培训相关工作。

4.负责教师资格认证的资格审查、登记、报告及信息数据建设。

5. 负责学校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等的评选表彰工作。

6.负责“三十年”教龄教师荣誉证书的申报、办理工作。

7.做好教学团队建设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专业技术科

1.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

2.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审工作。

3.开展教师专业成长档案建设管理工作。

4.开展教师教学鉴定工作。

5.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变更与统计工作。

6.负责职称评审推荐专家数据库建设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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