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各教学(教辅)机构:
根据贵州省高校教师资格培训中心及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6年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教认字〔2016〕3号)文件精神及我校工作部署,将于5月17日至5月26日对我校申报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时间 |
现场确认部门 |
5月17日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马列主义教学部 |
5月18日 |
矿业工程学院、轻工工程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 |
5月19日 |
材料与冶金工程学院、理学院、航空航天学院 |
5月20日 |
电气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体育教学部 |
5月23日 |
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工程实训中心 |
5月24日 |
土木工程学院、制药工程学院 |
5月25日 |
校办、学工部、纪检、教务处、招就处、审计处 |
5月26日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计划财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与监控中心、图书馆 |
二、请申请人员本人携带申报材料按上述时间安排,到教师工作处322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需带以下材料:
(一)《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档案袋》中所要求的材料。
(二)本人一年以上所教授教学任务通知书及课课表。
(三)办证照片1张,要求和提交到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的照片一致(蓝底)的小二寸正面免冠标准头像。
(四)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为外省普通话证书,需提交真实有效性情况说明(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在现场确认时签署个人承诺书)。
教师工作处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