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各教学(教辅)机构:
根据贵州省高校教师资格培训中心及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5年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教认字〔2015〕2号文件精神及我校工作部署,将于5月25日至6月2日对我校申报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时间 |
现场确认部门 |
5月25日 |
材料与冶金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 |
5月26日 |
采矿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电气工程学院 |
5月27日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 |
5月28日 |
机械工程学院、轻工学院、工程实训中心 |
5月29日 |
制药工程学院、体育教学部、马列主义教学部 |
6月1日 |
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国资处、教务处、学工部、 |
6月2日 |
校办、招就处、发展规划处、后勤处、团委、人事处、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评估中心 |
二、请申请人员本人携带申报材料按上述时间安排,准时到教师工作处313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需带以下材料:
(一)《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档案袋》中所要求的材料。
(二)本人一年以上所教授专业课课表或教学任务通知书。
(三)办证照片2张,要求和提交到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的照片一致的小二寸正面免冠标准头像。
(四)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教师工作处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