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依据党员标准,对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评议检查,促使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必要形式。
一、按照组织部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民主评议党员对象为全体党员,评议时全体党员参加,同时吸收非党群众参与评议投票。
三、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动员教育、党员自评、群众评议、分析评议情况、表彰处理、制订整改措施的程序进行。
五、通过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达到提高党员素质,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六、对评议结果,按要求向上级报告,同时通报本人。对评议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应找其谈话,并研究确定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