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清理出一批使用年限较长、无法继续使用的报废资产。该批资产报废事宜已经学校2024年第十五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向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申请作报废处置。
本次拟报废资产由实验室仪器设备资产和行政办公类资产构成,涉及4个学院部门,单台件设备原值五十万元以下资产共计23台件,原值73638元。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要求,现对本次资产报废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如有异议请向校纪委、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校纪委:0851-88925376;国有资产管理处:0851-88126684)。
附件:报废资产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