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决定》(黔党发〔2010〕12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0〕17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发展环境 我省产业园区建设起步于1992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园区建设初见成效,在地方财政投资的带动下,吸引和引导企业资金、社会资金和金融机构融资参与园区建设,园区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安顺市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福泉市新型工业化(磷化工)基地、新添高新技术工业园、小河—孟关装备制造业生态工业园、惠水长田工业园等一批特色产业园区逐步形成。截止2010年10月,全省产业园区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资约260.1亿元,31个产业园区组建了投资建设开发公司,搭建了产业园区的市场化开发建设、经营和投融资平台。充分发挥产业园区聚集产业发展功能和示范效应,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一大批企业落户产业园区,产业园区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打扫2010年11月底,全省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认定批准的各类产业园区有64个,其中列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06年版)的15个。2010年全省产业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1600亿元左右,入园规模以上企业约900家,园区企业人数约27万人。 “十二五”,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我省大力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既为全省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机遇和条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当前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全球经济结构加速调整,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环保、生命科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领域发展迅速。二是国家组织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计划,鼓励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发展,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不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三是中央企业加速扩张,东部产业加快转移,区域经济加快发展和区域间合作不断加强,新一轮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推进,区域间产业梯次转移步伐加快。四是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以“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为主基调,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但是,产业园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一是园区规划编制工作滞后。全省在建和拟建的100个产业园区中,目前有39个未编制产业发展规划,56个未编制控性详规,有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时间较早,已不适应新的发展要求。二是园区规模小,聚集效应不明显。2010年,64个产业园区中,工业总产值100亿元以上的园区仅3个,50亿元到100亿元的园区仅7个,30亿元到50亿元的园区仅9个,其余为30亿元以下的园区。但是还未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全省仅31个产业园区组建投资建设开发公司,其他园区未搭建投融资平台,政府投资能力有限,制约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对项目的承载能力。四是各地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园区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权职不明,统计体系不健全。五是我省传统产业竞争力不强,新兴产业相对比较优势不突出,在加快优势资源开发转换中,面临资源环境约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十分艰巨,产业结构转型难度大。六是基础薄弱,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科技创新能力弱,管理、技术人才短缺,制约产业园区的产业转型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二、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机遇,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集聚发展、高端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按照“扩区升位一批、绿色发展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的思路,着力推进大企业、大项目向园区集聚发展,着力推进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企业在园区形成产业集群,着力推进产业园区规范化、集约化、特色化发展,着力提高产业园区的产业集聚能力和承载能力,把产业园区建成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载体和主导力量,为我省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集聚发展。充分发挥各地区位、资源、产业等优势,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资源和要素向产业园区集中,扩大产业集群规模,提高产业聚集度,形成以主导产业为主、上下游产业配套、集群式发展的格局。 2、坚持特色发展。从各地资源条件、产业基础出发,合理确定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突出主导产业特色,加强综合统筹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3、坚持创新发展。加强省内区域经济合作,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推进工业园区的管理体制、发展模式和管理机制创新,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业主开发、政企共建、项目先行等有效的运行模式。支持工业园区建立区域技术创新中心和高新技术孵化器,形成技术创新强势集聚区。 4、坚持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加强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政府服务和公共服务的信息化应用程度,把工业化和城镇化紧密结合起来,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以城镇化促进工业化。 5、坚持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工业园区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功能,严格执行工业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推进土地、能源、资本等资源的集约节约使用,切实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循环经济,强化污染防治,推进节能减排,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构建工业园区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目标 全省建成100个具有一定规模、产业优势突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各具特色的产业园区,力争建成8至10个年工业产值超过200亿元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0个年工业产值超过100亿元的省重点产业园区,建成一批体现地方特色的产业园区;完成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投资800亿元以上。到2015年,全省产业园区实现工业产值5000亿元以上,占全省工业产值的比重超过50%。 三、主要任务 (一)发展壮大经济规模 围绕把我省建成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国家优质轻工产品基地的发展目标,按照资源共享、产业聚集、集约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各地区位、资源、产业等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区域特色,全力推进大企业、大项目聚集发展、集约发展,做大产业园区规模,形成布局优化、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明显的产业园区体系。同时,有序推进产业园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扩区调位升级。 1、打造8-10个工业产值超200亿元的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围绕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产业特色,以大企业、大项目入驻为抓手,促进一批已具备一定基础和较好发展条件的产业园区率先发展,力争创建8-10个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即创建工业产值超200亿元、达到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标准的产业园区(见附表1:200亿元以上产业园区名单)。 2、打造20个工业产值100亿元以上的省级重点产业园区。围绕产业基础、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以“龙头”企业带动,推进延长产业链和拓宽产业面为抓手,促进一批体现相对比较优势的产业园区加快发展,力争建成20个以上工业产值达100亿元以上的产业园区(见附表2:100亿元以上产业园区名单)。 3、创建一批体现地方特色的产业园区。围绕增加就业、发展县域经济,根据资源、区位、环境等条件,以推进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入驻集聚发展为抓手,“十二五”期间,布局建设和培育一批符合市场需求、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能够带动促进相关产业及经济优势发挥发展的特色产业园区,力争每个园区工业产值达到30亿元以上(见附表3:各市(州、地)特色产业园区表)。 (二)优化空间布局 综合考虑资源分布、产业基础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围绕十大产业的振兴和发展,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优化产业园区空间布局。 1、贵阳市。规划建设以装备制造、高新技术、化工、特色食品和民族医药等为主导产业的12个产业园区,其中重点建设贵阳麦架-沙文高新技术产业园、贵阳市小河-孟关装备制造业生态工业园区等2个产值200亿元以上的产业园区,息烽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开阳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清镇市铝煤生态工业园区等3个产值100亿元以上的产业园区。 2、遵义市。规划建设以高新技术、有色金属、装备制造、名优白酒、特色食品等为主导产业的17个产业园区,其中重点建设桐梓煤电化工业园区、仁怀名酒工业园区等2个产值200亿元以上的产业园区,遵义汇川机电制造工业园区、遵义市和平工业园区、遵义市湘江工业园区、遵义苟江冶金工业园区等4个产值100亿元以上的产业园区。 3、六盘水市。规划建设以冶金、煤化工、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的10个产业园区,其中重点建设产值200亿元以上的六盘水市红桥产业新区,建设钟山区水月园区、盘县柏果(鸡场坪)工业园区等2个产值100亿元以上产业园区。 4、安顺市。规划建设以装备制造、高新技术、民族制药、特色食品等为主导产业的15个产业园区,其中重点建设产值200亿元以上的安顺民用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产值100亿元以上的安顺市西秀工业园区。 5、黔南州。规划建设以化工、冶金、特色食品、民族制药为主导产业的12个产业园区,其中重点建设产值200亿元以上的福泉市磷化工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建设惠水长田中小企业示范基地、瓮安磷煤化工工业聚集、长顺威远(鼠场)工业聚集区等3个产值100亿元以上的产业园区。 6、黔东南州。规划建设以有色、特色食品、民族制药为主导产业的9个产业园区,其中重点建设产值200亿元以上的黔东工业园区,建设产值100亿元以上的凯里市炉山工业园区(凯里炉山、麻江碧波)。 7、黔西南州。规划建设以建材、化工、特色食品为主导产业的12个产业园区,其中重点建设兴义市清水河产业聚集区、兴仁县工业园区等2个产值100亿元以上的产业园区。 8、毕节地区。规划建设以装备制造、建材、化工、特色食品为主导产业的12个产业园区,其中重点建设织金新型能源化工基地、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2个产值200亿元以上的产业园区,毕节试验区药品食品工业园、黔西县煤电化工工业园等2个产值100亿元以上的产业园区。 9、铜仁地区。规划建设以化工、建材、民族制药、冶金为主导产业的12个产业园区,其中重点建设大龙经济开发区(工业聚集区)、松桃工业园区等2个产值100亿元以上的产业园区。 (三)推动产业聚集、集约发展和特色发展 1、加强规划编制。按照资源共享、产业集群、集约发展的要求,除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之外,原则上有条件的市(州、地)和县(市、区)都要规划建设产业园区。要将产业园区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原则,加快编制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年以前要完成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工作,规划覆盖率要达100%。 2、推动产业集聚。推动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资源和要素保障向产业园区集中,今后除需独立选址的能源、矿产等项目外,新上工业项目要求进入产业园区;已在产业园区外取得土地审批,尚未征用土地和动工建设的工业项目,应将其用地调整到产业园区内进行建设。发挥产业园区内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促进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协作,建立相互配套、分工协作关系,形成相互关联、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对于依托政府支援形成的矿业经济区(带),切实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深加工。 3、强化集约发展。重点产业园区工业建筑容积率应大于0.6,单位土地平均投资强度应达到100万元/亩以上、平均产值应达到100万元/亩以上,主导产业突出,全员劳动生产率居省内同行业前列。县(市、区)特色产业园区的单位土地平均投资强度应达到80万元/亩以上、平均产值应达到80万元/亩以上。 4、突出特色发展。每个产业园区原则上确定1至3个主导产业,其主导产业的产值占产业园区总产值的比重应达到70%以上。加强对各类产业园区的分类指导,进一步强化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在我省工业集聚发展中的先导、龙头作用,不断提升在国内同类产业园区中的综合竞争力。推进省重点产业园区、县级特色工业集中发展区优化结构,提高产业集聚水平。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入县级特色工业集中发展区集聚发展。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省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要达到“七通一平”(给水、排水、电力、道路、通信、供气、雨污管网、场地平整),县(市、区)特色产业园区要达到“五通一平”(给水、排水、电力、道路、通信、场地平整)的要求。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投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或自主建设“区中园”、“园中园”。按照国家通用标准及行业要求,在产业园区内统一规划、统一设计、集中建设标准厂房,建成后用于出租或出让给企业从事工业生产经营。 (五)强化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推进园区信息化建设,省重点产业园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宽带接入率达到100%。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产业园区的公共信息、公共试验、公共检测、技术创新、物流、原材料市场、金融服务、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发展技术评估、检测认证、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中介机构。鼓励和支持产业园区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联系和合作,建立区域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建立健全关键、共性技术的创新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市(州、地)、县(市、区)加快建设园区职业培训学校,为园区内的企业定向培训技术工人。引入或创建第三方物流,有条件的市(州、地)、县(市、区)还可以设立面向全国或区域性的专业市场,建立交易平台和信息平台。鼓励和支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产业园区管委会、各类大中型企业在产业园区中以“园中园”形式设立小企业创业基地,为园区储备发展企业,形成园区大、中、小企业协作、协调发展的格局,促进产业园区成为工业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承载体。 (六)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1、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监管。把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环境容量作为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产业园区选址必须符合环保要求,积极开展规划环评工作。要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大对现有产业园区的改造,不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产业园区要认真履行节能环保责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建立能耗、环境准入门槛,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园区项目和园区总排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当地环境功能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要求。重点产业园区的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要低于全省平均值,单位产品能耗要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要切实推进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污水集中处理率、污染物排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要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规模以上企业全部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并达到国家公布的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余热(废气)余压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共享高效利用,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七)建立统计调度体系 各级产业园区管理部门要建立包括产业园区企业数、固定资产投资、销售收入、增加值、利税、招商引资、就业人数、投资强度、产出效益和主导产品产量等主要指标的统计调度体系,切实加强产业园区建设和经济运行的动态监测和分析研究,及时了解产业园区建设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在省产业园区加快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联系全省产业园区的指导协调及管理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建设行动计划,会同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产业园区建设发展中的产业布局、土地审批、项目服务等问题。省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产业园区的业务指导。凡涉及产业园区的审批审核事项,应简化手续、减少环节。进一步优化园区管理体制,推行产业园区政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依法行政,廉洁执法,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改善投资和服务环境。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 全面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 》(黔府发﹝2010﹞17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要积极支持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对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以及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等重点项目,安排项目补助或贷款贴息。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对一些发展快、带动性和示范性强的园区,“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奖励扶持。 (三)保障用地供给 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每年在国家下达给我省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保障重点产业园区及重大项目用地。对已达到审核面积的现有产业园区,可依法按程序争取扩大园区面积。支持产业园区按一定比例匹配综合用地,统一规划、集中建设配套服务区,解决产业园区职工住房、医疗、教育、文化等生活配套设施。 五、规划实施 (一)加强投融资体系建设 按照市场运作方式,推进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园区建设投融资公司,要通过经营公司的资产,进行土地前期开发和转让,建设标准厂房出让出租,投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园区内的企业进行融资担保,直接参股经营企业,推动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推进金融机构与产业园区企业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建立产业园区担保体系和机制。推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对园区支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在工业园区设立为园区内工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和典当等融资服务机构,健全产业园区以“小额贷款、信用担保、典当”为主体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服务体系,以融资促发展。 (二)加强产业园区招商引资 优选出一批可以进行东西合作建设的产业园区,主动与发达地区对接,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全面提升我省产业园区发展水平。各级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要积极推进和招商引资部门的工作联动,完善产业园区招商引资信息共享平台。主动吸引和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大集团到产业园区投资兴业。各地可结合实际,从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等给予切实有力的优惠政策引进大项目。 (三)推进区域互动合作 创新园区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鼓励打破行政区划联合建设产业园区,支持通过“飞地工业”等多种途径有序推进省内区域间的产业转移,实现资源整合、联动发展。按照“共建共享、收益分成”的运作模式,妥善处理好产业转出地和产业承接地的利益关系,对迁入企业所缴纳税收地方政府留成部分,从纳税年度起按两地协商的比例分成。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园区建设发展需要,鼓励产业园区与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产学研基地等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培养造就规模较大、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积极开展园区管理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到发达省份和国外学习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招商引资等先进经验。 (五)加强绩效目标考核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要将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列为对各市(州、地)工业发展那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是(州、地)政府(行署)要把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进行考核,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承担起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运营等事务的管理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