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级航空航天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统筹考虑专业分流相关问题,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航空航天工程学院2022级航空航空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分流原则
1、自愿原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在所属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2、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分流对象与专业录取计划
(一)专业分流对象为2022级航空航天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分流总人数79人。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计划接收1个班;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计划接收1个班。每班40人左右(具体人数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由航空航天工程学院教授委员会研究确定)。
(二)在遵循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各专业依据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择优选拔,学院最终确定各专业学生人数及名单。
三、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青 陈霖周廷
副组长:杨登红
成 员:曾超 陈坚 刘松 于茂竹 江维林
四、专业分流操作细则
(一)学生自愿报名:2023年5月9日-5月15日,2022级航空航天类学生进行自愿申请专业报名,报名由于茂竹老师组织学生填表。
(二)学院考核分流:专业分流报名结束后,依据“志愿优先、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排名排序”原则,根据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申请专业的同学,或者填报志愿申请但未被录取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配到有关专业。在加权成绩排名相同的情况下,英语学分绩点高者排序在前;英语四级达425及以上,且无不及格记录的学生,不受成绩排名限制,可以在所属大类对应的本科专业中优先选择专业。满足“优先选择专业”资格的学生,需在申请报名时将英语四级成绩单交于茂竹老师处。
(三)公示:2022年5月20日前,学院确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对分流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同学,可以在公示规定时限内,向学院教学科研科提出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五、专业分流时间节点安排
时间 |
工作进程 |
5月9日—5月15日 |
学生进行专业申请报名。 |
5月16日—5月19日 |
按照分流原则进行分流,确定分流结果。 |
5月20日—5月26日 |
分流结果公示。 |
5月27日—30日 |
确定专业分流结果,报教务处。 |
其他说明
(一)必须严格按照学院分流方案,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申报或者不申报者,视为放弃选择权,由学院统一调配。目前已办理休学的2022级学生以及降级到2022级学生不参与2022级分流,自动转入降级前的专业。
(二)航空航天类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
(三)学生专业分流确定后,各专业学生不再作专业调整。
(四)航空航天类学生专业分流后将按照相应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培养。(五)其他未尽事宜由航空航天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2022级航空航天类学生专业分流报名表
航空航天工程学院
2023年5月8日